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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介绍: 包括房产买卖转按揭担保、房产转按(加按)担保、房产抵押提前放款担保、安居房、"绿转红"、村民房抵押融资担保、军产房买卖按揭担保。
受理条件: 担保的对象为无不良信用记录,年家庭收入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及港澳居民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、国外自然人。包括:
(一)有正当职业或稳定的经济收入,有充足的还款来源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 (二)个人信用良好,无不良信用记录,未涉及经济纠纷; (三)有合法有效的购买房产的合同或协议;
(五)融资用途合法正当; (六)同意用个人名下的房产等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;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、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。
申请人所需要提供资料: (一)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)、婚姻证明; (二)申请人收入证明、资产证明;
(三)房产评估报告; (四)房产买卖协议; (五)资金监管协议(或保证金证明)、首期款证明; (六)贷款银行贷款承诺函; (七)房地产证等权属文件;
(八)房产原按揭贷款合同; (九)房产查档单; (十)提前还款清单及还款记录; (十一)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。 |